10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了高新区杏苑小区4号楼3单元302室陈先生家中,看到客厅内部分木地板都已起翘,大约20多平方米的木地板被水泡坏。“水‘哗哗’地顺着6楼楼道往下流。”陈先生说,5日晚上8时许,他下班返回家中,刚打开单元门便发现楼道内全部被水淹没,地下室及大部分居民家中也进了水。陈先生赶忙打电话给供热的潍坊五岳热力有限公司,通知其对6楼管道井进行了维修,修东西的人称是锁闭阀对丝损坏所致。
“有些居民家中虽然被淹,但客厅铺设了瓷砖问题不大,只有我们家及楼上住户铺设的是木地板。”陈先生说,泡过水的地板到了第二年就会起鼓或变形,想维修都没有很好的方法只能换新的了,可是这损失该由谁承担呢?物业称他们没责任,供热公司又说产权归业主,他们也无责任。记者调查
记者走访得知,潍坊五岳热力有限公司曾于10月31日下发打压通知,时间定于11月2日、3日上午8时,采暖住户家中必须留人。随后,记者来到了该社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和记者说,是因供热公司充水打压造成的,与物业没关系,他们会协调供热公司处理此事。
“这种情况往年也出现过,锁闭阀对丝年限一长难免会出现过这类问题。”潍坊五岳热力有限公司陈经理表示,今年9月中旬,向小区业主下达锁闭阀对丝更换的通知,如需更换,需缴100元的人工费和材料费。
“我们曾与业主协调,但是有的业主没安装,我们也没有很好的方法。”陈经理表示,供热公司只有管理权,所有权归业主所有,需居民自己维修。对于陈先生等居民家中的损失能够理解,但赔偿问题需四户受损居民与顶楼6楼供暖用户之间协商解决。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表示,供热公司虽然已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但并不是没有责任,应该承担对应的部分责任。供热公司已告知6楼供暖住户更换锁闭阀对丝,但是对方并未更换,也存在过错,供热公司与6楼供暖住户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文/图本报记者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