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务院
2021年9月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国务院安委办明查暗访第五工作组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明查暗访。工作组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随机抽取五家渠市三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察觉缺陷隐患37项,其中重大隐患13项,针对发现的问题工作组现场向企业和属地管理部门进行了反馈,要求隐患问题较多的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停产整改、其他两家企业立即整改。
“请提供安全生产责任制、工艺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票(证)、设计图纸、应急预案、培训计划等相关文件。”工作组专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询问工作人员,发现上述3家企业均没有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
五家渠市三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制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没有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是以《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笼统概括;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有“建立完整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定职责,但该企业的责任制中“落实”“实施”“有效”等关键词缺失。工作组还发现,企业没有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实施综合演练。专家刘啸武指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体现的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而该企业淡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是缺乏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红线意识的典型表现。
在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工作组专家检查发现,该企业缺少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和董事长助理的安全生产职责体现在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里,为什么缺少董事长的职责?董事长在安全上负重要责任的,要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和企业自身真实的情况结合来制定。”工作组专家邢春吉说。
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法定职责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本次明查暗访的重点内容之一,从工作组抽查的情况去看,3家企业在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上都存在短板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强化落实。
在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专家刘啸武检查发现,危险化学品(油漆、亚硫酸氢钠等)与其他物品混放在临时房间,未按规定储存在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缺少液氨储罐的温度和压力指标、甲醇和甲醛罐的液位指标、氧化反应的工艺报警值、联锁值等重要工艺参数。专家伍杰检查发现,该企业液氨储罐两台安全阀入口阀门未全开,造成安全阀未正常投用。上述3个问题都构成了重大隐患。
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今年7月份开始试生产,目前生产装置处于调试状态。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控制室面向甲类罐区方向有窗户,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不完善,卸车区(甲类)、危废仓库(乙类)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企业的工艺和报警系统要完善,现场的管线走向等标识要逐步明确,加强员工的操作培训。控制室门窗面向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区,违反了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企业在整个试生产过程中还有很多工作要逐渐完备和加强。”工作组专家刘啸武说。
结合专家现场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属地管理部门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加快搬迁改造,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学习培训。
在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专家通过检查企业特殊作业票发现,有的动火作业票先签发后分析气体浓度;有的受限空间作业所涉及的盲板抽堵作业票,只对安全阀泄放管道进行了盲板封堵,未对与装置相关联的物料管道进行盲板封堵,均不符合有关要求。动火作业票中无动火人签字、先签发后分析、受限空间作业所涉及的盲板抽堵作业票未对关联的轻油进出口管道进行盲板封堵……五家渠市三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业票不规范、特殊作业不符合有关规定。
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关键岗位人员存在无证上岗情况,中控室氧化岗位交接班记录中,有周某、巨某某操作签字,实际上两人均未取得氧化工艺特种作业操作证;该企业甲醛氧控岗位2021年1月的操作记录只有操作参数记录,没有记录人的签字,“没有签字,数据的真实性没有人负责,记录表设计版本存在缺陷,建议尽快修改。”邢春吉说。
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台苯乙烯储罐动火作业只开具了一张作业票,未识别出爆炸的风险,完工验收一栏中申请单位、动火单位未签字,不符合有关要求。
专家表示,作业票不规范暴露出企业在特殊作业操作的过程上存在侥幸心理,任何环节的麻痹大意都隐藏着巨大安全风险。
“横到边竖到底,有岗必有责,这是原则!”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此次抽查的3家企业都存在不同层面的重大隐患,工作组专家刘啸武表示,企业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采取切实的措施,整改问题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抓紧排查、消除生产中的重大隐患。
结合明查暗访工作组发现的问题隐患,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在检查结束的当天向上述3家企业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10月10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和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截至目前,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处以罚款5万元,对新疆华醇能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9万元。